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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重慶8月8日電(楊楓 汪新欣 祁慧蓉)女子吃火鍋時遇到煤氣泄露,慌亂中摔成骨折。記者8日從重慶渝北區法院獲悉,火鍋店老闆需賠償楊女ssd固態硬碟士醫葯費、交通費、誤工費等共計4677.90元。
  2012年10月12日,楊女士一家6人到渝北某老火鍋店二樓用餐,剛坐下十幾分鐘就停氣了。為了生意不流失,店老闆拿來煤氣罐供氣,褐藻醣膠讓顧客們繼續用餐。吃著吃著,傳來一股刺鼻的煤氣味,還有人大叫“要爆炸了!”顧客們都慌亂起來,楊女士抱著孩子也開始往一樓跑,結果由於人群擁擠,楊女士把腳崴了。
  楊女士跑出火鍋店後發覺右腳痛得歷害,脫下鞋子查看,發現腳踝關節處腫得很大。楊女士便找到店老闆說明情況,簡單協商後,一行人便趕往附近醫院,經檢查,楊女士右腓骨尖部改變褐藻醣膠。因楊女士受傷是在自己店吃飯所致,店老闆付了醫葯費,還預付了護理費、營養費2000元。
  兩周過去了,楊女士到醫院複查,結果為骨折。於是楊女士再次找到店老闆要求隨身碟預付醫葯費、護理費4000元,店老闆不同意賠償。
  楊女士一紙訴狀將火鍋店老闆告上法庭,要求店老闆賠償醫葯費、誤工mSATA費等共計51304.40元。
  渝北法院審理認為,作為火鍋店的經營者,應當保障店內顧客的人身安全,在停氣的情況下,使用煤氣罐供顧客使用,存在安全方面的隱患;在使用煤氣罐的過程中,並未盡到一個理性經營者應當盡到的義務,發生煤氣罐泄漏;造成顧客恐慌後,並未及時對進行疏導和安撫。
  上述原因都與原告受傷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。火鍋店老闆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楊女士受傷,應當承擔責任。法院判店老闆賠償楊女士醫葯費、交通費、誤工費等共計4677.90元。  (原標題:女子火鍋店遇煤氣泄露慌亂摔骨折 法院判店家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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